2024年7月3日,内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内江市人民政府市长李丹的提名
决定免去:
陈万见的内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俩为内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根据内江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王渊的提名
免去:
欧阳健承的内江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志鹏的内江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雷静为内江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根据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治的提名
免去:
王璐的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张宁的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职务;
周利芬的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娄伟光的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李丽莎的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余发会、刘晓瑜为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侯为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娄伟光为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李丽莎为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
根据内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齐鸿的提名
免去:
李熙的内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唐义斌、贺林、唐忠勇为内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
蒋亚峰辞去威远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