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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办发布5月安全生产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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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省安办提示:5月全省进入汛期,气温持续升高、极端气象灾害增多、地质灾害多发,农村耕作活动频繁,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客流、物流量增加,安全形势复杂多变。现对5月突出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01
警惕有限空间作业风险
夏季高温天气,畜禽养殖化粪池、沼气池、污水井、排污管道等有限空间内易蒸发聚集各类有毒有害气体,要按照有限空间作业“三五七”工作法要求,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要设置警示标志,采取上锁、隔离栏、防护网等物理隔离措施,配备符合标准的气体检测报警仪器、机械通风设备等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严格实施作业审批制度,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作业过程中持续进行通风和气体浓度检测;发生事故后,应按照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应急处置,组织科学施救,切勿盲目施救,严防事故扩大
02
消防安全毋忽视
5月气温逐渐攀升,用电量增加,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学校、宾馆饭店、大型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可燃易燃物多、火灾荷载高,需规范用火用电用气行为,做好电气线路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检查,及时更换老旧线路,严禁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加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消防疏散通道畅通
03
道路运输方面须严加防范
全省生产经营活动旺盛,货运量较高,严格检查出场(站)货运车辆,完善车辆进出登记台账,留存装载记录,杜绝“带病车”“超限车”上路;驾驶员出车前要仔细检查轮胎、制动、灯光等关键部件,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运输标准,避免疲劳驾驶,严禁超速、逆行、强行超车等危险行为;农村地区,“两站两员”严把出村口、出镇口等主要关口,及时劝阻农村地区常见交通陋习和违法行为,杜绝农村“双违”、农机车辆载客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04
建筑施工需落实雨季安全措施
5月,降雨、降水量增多,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对基坑开挖、土石方施工的检查和监控,确保排水及时,防止基坑坍塌;强化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大型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和施工用电等危险部位及施工环节的检查,确保设备设施基础、附墙、拉结等结构稳定,排水措施和防雷击措施有效;遇六级及以上大风、雷电黄色预警等极端天气,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05
危化需防范异常工况处置不当及灼烫事故
企业需根据日常生产实际,辨识可能出现的异常工况(部位、频率、原因、特点等),明确紧急处置程序,严禁未经评估和审批随意摘除联锁,装置联锁触发后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逐一消除联锁触发条件,严禁与处置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加强高温生产装置、储存腐蚀性介质设备管道的日常巡检和定期维护保养,及时消除腐蚀、穿孔等隐患,安全附件和仪器仪表检维修时需严格落实隔绝、清洗置换等安全措施,腐蚀性物质装卸过程中要按照操作规程规范连接鹤管,顺序开闭阀门,控制装卸速度,严防泄漏、喷溅引发灼烫事故
06
矿山需防范透水、冒顶片帮、运输、中毒窒息事故
5月汛期来临,矿山、尾矿库需及时疏浚、完善截排洪设施,全面排查供电线路,强化涌水量日常监测,对周边水体及上游可能来洪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备齐备全应急物资和装备,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强化地质构造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规范破碎段巷道维护作业,落实移溜回柱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清除采掘作业面顶、帮危岩,严禁违章冒险作业,严防冒顶片帮事故;加强无轨车辆装载、卸矿作业监护,严禁违规进入运输区域,完善巷道岔口警示标志、限速标志,防范车辆伤害事故;加强井下作业面局部通风,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防中毒和窒息
省安办建议:
群众需规范用火用电用气行为,做到人走火熄、电断、气关;出行时注意关注天气预报和暴雨、山洪及地质灾害等预警提示,自驾出行合理安排途中休息,防止疲劳驾驶,切勿超速超载酒后驾驶;户外游玩,不得擅自进入未开发或未对公众开放的区域,不在滩涂、河道、山脚、泄洪道等区域游览、野营和露宿,不在江河、水库、溪流等野外水域游泳;进入郊野山林请自觉遵守防火规定,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聚焦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化、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安全风险研判,认真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汛工作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备齐应急物资和装备,加强应急演练,确保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来源:四川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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