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0月25日全县召开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上了解到,以2018年11月30日为时间节点,我县将对户籍在渠县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12类人员的信息进行全面采集,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以及党员信息等。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唐令彬在动员会上要求,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宣传发动,统筹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同步做好退役军人党员信息采集核查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时间节点,按时保质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会议宣读了《渠县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并对信息采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副县长、公安局长李鸿杰,副县长牟军参加会议并就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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