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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非法营运驾驶员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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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 14: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各位非法营运驾驶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凡是未取得道路运输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即为“非法营运”。经营车型多为不具备营运资质的中、小型客车、7—10座的面包车,给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各位非法营运驾驶员,你们受经济利益驱使,从事非法营运,可能会带来一些经济收入,但从长远来看,非法营运不仅不会让你致富,只会让你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让你的经济和名誉蒙受更大损失。

  为规范道路运输秩序,营造良好运输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有黑除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我集中力量整治非法营运重点乱象行动已全面展开,全上下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部分人员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一次逃脱就能次次逃脱,认为此次可能又是“一阵风”!但请你们认清形势,此次非法营运整治是我决心最大、力度最强、时间最久的一次专项整治,我们的目标是“非法营运不停,打击工作不止”。全县执法部门对你们的违法营运行为已全面摸排掌握,在此特意奉劝你们,立即放弃非法营运,依法申请合法营运或者另谋其他合法职业。

  最后,再一次郑重地提醒正在从事非法营运的人员,请你立即悬崖勒马,走上正途,如果仍一意孤行,不听劝告,等待你的将是最严厉的法律制裁。


渠县道路运输非法营运

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

2021年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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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 20:06: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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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21-11-2 22:29:57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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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3 02:36: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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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3 02:37: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希望不是一阵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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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3 05:58: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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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3 06:53: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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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3 12:45: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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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3 13:06: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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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3 19:15: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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