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达州市万源市等5个县(市)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一、原则同意《万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宣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大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渠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开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着力将万源市建成军民融合创新发展区、能源战略储备基地,将宣汉县建成天然气和锂钾综合利用基地、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将大竹县建成现代绿色农业发展区、川东北渝东北协同发展区,将渠县建成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将开江县建成万达开区域次级交通枢纽、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到2035年,万源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1.0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4.2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35.9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0.65平方千米以内;宣汉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9.3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5.2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88.1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1.37平方千米以内;大竹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16.32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7.5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2.2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41.86平方千米以内;渠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24.6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11.8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9.5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0.56平方千米以内;开江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8.9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2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2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2.29平方千米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以及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全面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建设高效特色的农业空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强化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提升中心镇辐射带动能力,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落实节约集约发展要求,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全面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水平。
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推进城市更新,完善开敞空间网络体系,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有效保障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设施用地供给,加快社区生活圈建设。统筹协调好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发展,构建合理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严格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控要求,保护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塑造富有地域特色和人文魅力的城乡风貌。
优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布局,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内联外畅的现代交通体系。统筹提升水、电、气、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韧性。
达州市人民政府要指导各县(市)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规划实施管理。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多规合一”,强化对相关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