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6月27日渠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渠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渠县人民政府县长王飞代表渠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政府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下,县政府团结依靠全县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抓发展,推动现代化渠县建设取得新进展,较好完成了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历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工作总要求,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着力抓好“三个统筹”,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着力点推进高质量发展,推动达州南翼跨越“起高原成高峰”,为“重振巴渠雄风、重塑大市荣光”贡献更大力量。
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聚万众之智、举全县之力,为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渠县建设崭新篇章而团结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