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打击假冒国企!举报平台上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8-31 20:34:54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记者8月29日从国务院国资委获悉,日前,国务院国资委在其官方网站上线了假冒国企举报平台(https://opweb.sasac.gov.cn/gzwQ/),社会公众可通过该平台对假冒国企问题线索进行举报。

640?wx_fmt=png&from=appmsg&wxfrom=13&tp=wxpic 国务院国资委网站截图

上线举报平台是获取问题线索、加大打击力度的重要手段。据了解,社会公众通过举报平台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国务院国资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中央企业对举报信息进行核实,问题查实后,将依法采取限制登记、撤销登记、信用惩戒等措施,存在企业内部人员或者黑中介参与的,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

举报平台采用实名制,举报人应确保举报信息客观、真实。国务院国资委表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国务院国资委将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及时调整完善举报平台功能,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的意见建议。

假冒国企损害了国有企业声誉和社会各方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经济发展。为提高央企信息透明度、打击假冒国企,2022年11月,国务院国资委在官方网站上线了监管企业产权信息查询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基本信息查询服务。

今年315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施行。规定针对实践中假冒国企央企、知名民企和外资企业违法行为,提出了加强身份核验、实行信息比对核验、完善撤销程序、对已立案查处的企业不予登记、严惩不法中介违法行为等制度措施。

来源:新华社(记者 王希)


渠县网 - 论坛版权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渠县网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渠县网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7、渠县网管理员和版主有权不事先通知发贴者而删除本文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发帖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APP下载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联系我们
帮助中心
网友中心
购买须知
支付方式
服务支持
资源下载
售后服务
定制流程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空间
官方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