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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防疫规定2人被渠县警方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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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 22: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近日,渠县公安 根据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对全县从成都等疫情高风险地区返渠人员居家隔离情况进行抽查,依法查处2起违反防疫规定案件,治安拘留2人。
    经查:2022年8月27日,易某松(男,26岁,渠县李渡镇人),从成都高风险地区返渠后,多次到渠县城区闲逛,未落实居家隔离3天的疫情防控规定。
    2022年8月28日,李某琼(女,36岁,渠县龙凤镇人)从成都高风险地区返回渠县龙凤镇家中,期间私自外出串门,未落实3天居家隔离的防控要求,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安全隐患。
    目前,违法行为人易某松、李某琼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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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 02:57: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必须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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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 06:07: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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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 09:13: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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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 10:08: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应该加重处罚,害了渠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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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 13:48: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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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 15:49: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新疆
有通行绿码都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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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 15:57: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新疆
拘留严不严重?疫情期间是可以叫他们去隔离,怎么送去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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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 16:14: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新疆
难道疫情期间防控疫情隔离地方都没有吗?怎么要送进拘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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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 20:05: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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