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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讯(记者郑羽佳)徐某向母亲李某借100万元始终未还,被母亲诉至法院。在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李某又主动到法院撤回执行申请。昨天上午,记者从通州法院获悉,李某是因心疼女儿而撤回执行申请。
李某与徐某系母女关系,2014年徐某向母亲李某借款,用于偿还借款,并向母亲出具100万元借条一张。此后,李某偿还了某担保公司借款95万元。此后,徐某一直没有还母亲李某钱,被诉至法院。该案经通州法院判决,被告徐某偿还原告李某借款95万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申请执行。通州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徐某接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亦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申请执行人主动到法院要求撤回执行申请。
据法官介绍,申请执行人表示其女儿徐某现在确实没有偿还能力,闺女也很辛苦,自己也十分心疼,希望法院不要冻结女儿银行账户,不要将女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官向申请人说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应当采取的措施,如果不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案件无法进一步推进。在法官阐明情况后,李某因心疼自己闺女,主动撤回了对闺女的强制执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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