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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任我行666 - 

望交警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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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 19:45: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出事了就要怪交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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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 20:18: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人性化,将心比心,有钱人买小轿车,无钱人买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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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 21:30: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拆雨篷是对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电瓶车装雨篷稳定性差,视线差,事故高发!大家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能为自己不淋雨置他人生命财产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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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 21:41: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明文规定不能加装摩托车雨棚,渠县也搞了好多次了!现在还是有人装着雨棚上路,无视法规无视交警的存在。对于屡教不改之辈,谁会文明对你?在你要求人家文明执法的时候,请问你尊重过法律尊重过交警吗?你配得上文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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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 21:58: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不准生产,不准销售。从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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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 22:13: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拆电动车棚是为了大家的安全,这一点我坚决支持。但是在拆除过程中也要小心翼翼,别损坏了其它的零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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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 10:36: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网民朋友:
您好,来帖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有效遏制因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非法加装遮阳伞、雨篷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我大队联合渠县综合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在城区全面启动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非法加装遮阳伞和雨篷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所以为了驾驶员和他人安全,请自行或配合拆除加装的遮阳伞、雨篷,为此给你带来的不便望理解。

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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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 10:52: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天使之舞 发表于 2021-1-21 16:41
不让安,为啥不禁止销售呢

杀了人 未必还怪卖刀的?怪市场上不禁止卖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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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 11:58: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渠县交警大队 发表于 2021-1-22 10:36
网民朋友:
您好,来帖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有效遏制因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非法加装遮阳伞、雨篷引发 ...

人家说的是执法态度问题不是说不让你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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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 16:04: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为渠县人民警察致敬,坚决打击交通违法行为,人民警察人民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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